7月11日
龙游县发布了
房产安居补助新政策
1.给予购房契税补助。在我县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80%的额度给予补助;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64%的额度给予补助。以上补助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
2.享受购房消费补助。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住宅的产权面积段给予不同标准的消费补助。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补助500元/平方米;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400元/平方米;单套补助最高均不超过5万元。
3.帮扶刚性需求。本县户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补助。
4.吸引外来人员流入。对非本县户籍,在我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补助。
住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建筑面积(实测面积)为准。上述四项补助可累计享受。购买二手住宅的,比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标准,享受40%补助。其中第1.3.4条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第2条至2022年10月31日止。
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保障,额度为5000万。县住建局每日根据商品房及二手房网签合同汇总统计补助额度,每周在龙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一次。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5000万额度额满即止。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须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购买二手住宅的,须在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房地产交易及信用监管系统中完成《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审核)。
经司法拍卖购买住宅的,购房时间按拍卖竞得时间认定。
1.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或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住宅的个人,可享受安居补助的第1、3、4条。
2.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参与龙游房交会企业的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享受安居补助的第1、2、3、4条。
龙游房交会指2022浙江衢州首届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线上房交会(龙游专场)。
购房人应于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期房的,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项目对应批次首次登记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现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项目首次登记)的,以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购买二手住宅的,以在浙江省房地产交易及信用监管系统中完成《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审核)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非本县户籍即购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前一年内,户籍不在我县的。具体由公安机关认定。其所购房屋在我县为首套住宅。